外地的离婚没有户口怎么办:第一,可以与夫妻一方当事人协议离婚,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二,起诉离婚的,不需要有户口本,可以向一方当事人经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但需要提交连续在本地居住超过一年的证据材料、身份证件和起诉书等材料。
一、两人在外地怎么离婚
两人在外地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则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是否必须双方同意才可以
离婚不是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双方同意,如果是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双方同意。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