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起诉离婚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如被告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未发生变化,则第二次起诉离婚依然由第一次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管辖法院确定后,您需要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接下来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最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怎样?
二次诉讼离婚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程序是一致的。离婚诉讼的程序,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样,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第一步、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通知各个当事人参加诉讼,让被告准备答辩,应对诉讼等;第二步、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过程,具体要经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合议、调解等步骤。在这个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原告、被告提出证据、表明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在辩论阶段,向对方观点提出反驳,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步、作出判决。法庭会根据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15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其实是跟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差不多的,只是多了一个什么,只是多了一个一审的一个离婚判决。那么它还是需要第一个原告起诉的阶段,那么原告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那么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这个文件材料进行一个审查,作出立案的决定,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要告诉不予受理的一个理由。那么第二就是被告的一个答辩的阶段,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原告送的这个起诉书副本要送达给原告,并告知原告要做出一个书面的答辩。那么被告在收到法院的一个起诉书的这个之日起15日内要做出一个书面的答辩,当然被告也可以不答辩,当然他也可以要求延长一个答辩期。第三就是最重要的开庭审理的阶段了,那么这个时候就原被告双方一般都应当到场,如果开庭的时候被告不到场,一般法院会再延期开庭一次,那开庭的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这个证据要进行一个辩论,举证质证,辩论和这样的一个阐述。这是第三个阶段。那一般最后呢经过这个开庭审理的时候,一人民法院呢就会下达这样的一个判决书,作出准予判决或者不准予判决的一个判决书,根据我们在常年的多年的这个就是职业经验来看,如果说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证据充分,人民法院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二次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是:1、当事人向一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庭审,当事人按照二审法院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3、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准予离婚。
第二次诉讼离婚的程序
第二次诉讼离婚程序和第一次其实是一样的,一般都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和判决。第一、起诉阶段。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起诉时,原告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相关证据材料。第二、审理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都应到庭参加诉讼。审理具体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第三、就是判决阶段。庭审结束后,仍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判决。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此外,离婚案件,法院应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