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一般没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如果形成了抚养、扶养、赡养关系的,即继父母对未成年人及子女进行抚养并且共同生活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扶养、赡养关系,则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的怎样确认?
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只要能具备上述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继父母是否有义务赡养子女?
继子女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只要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扶养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致,所以对继父母,继子女依法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有要求继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继子女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赡养继父母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未对继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此时继子女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收养关系解除也不用赡养。
但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