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尊重了当事人的自由意愿,保护婚姻自由。虽说协议离婚表面上是尊重了当事人的自由意愿,但实际上在离婚时大多数人不能保持理智,在非理智的情况下,往往不能完整的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愿,反而违背了保护婚姻自由的初衷。所以,离婚冷静期的出现,给了处于非理性状态下的当事人一定的缓冲时间,从而以理性的状态来思考离婚是否必要,这才是真正的对于离婚自由的保护;
2、降低冲动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伤害。我国准许离婚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很多时候夫妻因为一点小事而吵架,出现上午吵架,下午离婚,晚上就后悔的情况。所以通过冷静期来减少冲动离婚带来的伤害是很有必要的;
3、减少“假离婚”的现象出现。所谓的假离婚就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做出假的意思表示,去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离婚证从而达到个人目的的一种方式,有的是为了骗取拆迁款、低保金、房贷优惠等;也有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最常见的就是通过假离婚来躲避债务。这种不当得利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极大的损害了第三人及国家的利益,既触碰了道德底线,也有损法律权威,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