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证不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出国手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离婚手续不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政中心也要按规定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当然必须是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本(需原件);
(3)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也可);
(4)离婚协议书。当然如果两人因为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一、没有户口本或身份证怎么结婚
没有户口本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到本人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持户口证明同样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是集体户口没有户口本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户口证明,或找到《常住人口登记表》(一般都由单位或者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保管登记表),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没有身份证的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用用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二、没有结婚证可不可以离婚
没有结婚证不可以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必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即使是诉讼离婚也要携带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如果离婚证丢失,想要协议离婚,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想要诉讼离婚,可以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之后起诉。
夫妻有两种方法来协议离婚:一种是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另一种方法是不需要补办结婚证,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没有结婚证的二人,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离婚:
1、如果是丢失结婚证的,补办结婚证之后就可以离婚;
2、如果本来就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并且二人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存在事实婚姻,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
3、如果二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存在事实婚姻,并且在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离婚,但是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