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订立合同从法律上一般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个别情况下要约之前还有要约邀请这一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有效的要约要求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有效的承诺需要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否则成立新要约。一般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