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房子被鉴定为危房,要是危及居住人员,就马上搬离危房,并向当地政府申请危房改造。
二、各级政府对已经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给与住户自己危房改造的经济上的补助。
三、政府对已经鉴定危房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由鉴定机构提出,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