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定认罪认罚的嫌疑人人选标准

律师回答
摘要: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酌定情形和最高人民法院认罪认罚的规定,包括自愿供述罪行、同意量刑建议、不适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或行为不构成犯罪等情形,同时应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原则,确保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保护被害人权益,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确保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了解法律后果。
一、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酌定情形有哪些
可以的,被告人当庭认罪也可以上诉的,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者裁定都可以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最高人民法院认罪认罚的规定是什么
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法律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第三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确保司法公正。
第四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认罪认罚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依照法律规定提出量刑建议,准确裁量刑罚,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坚持证据裁判,依照法律规定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
第五条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无异议并同意量刑建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需注意,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行为不构成犯罪等情形不适用该制度。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应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同时,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刑罚与犯罪行为相适应,并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需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九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
(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
(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
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
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四十九条 对协作过程中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标准

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法律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

法律解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查看全文

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后果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后果是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要加刑。具体后果如下:1、如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又反悔的,检察院可能会撤销从宽处理的部分,加重处罚。如果在判决后上诉,检察院会抗诉,导致量刑增加;2、检察院...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应当

法律解析: 对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切实履行主导责任,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应当

法律解析: 对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切实履行主导责任,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立功的认定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立功的认定是: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2、据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3、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认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认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查看全文

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

确定嫌疑人的条件主要有:1、作案时间。作案时间是指作案人实施犯罪活动从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时间。2、作案空间。作案空间是指作案人进行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作案人与案件...查看全文

嫌疑人不承认能定罪吗

法律分析:嫌疑人不承认是能定罪的。量刑的根据是证据材料。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包括:盲聋哑人或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以及其他情形。不认罪认罚不一定可以取保候审,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如可能...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吗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是属于自愿认罪的情形,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吗

法律分析: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签认罚书是否等同于认罪?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是属于自愿认罪的情形,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么

1、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吗

1、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嘛

1、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罚书,就是认罪了。如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查看全文

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应当怎样处理?

认罪认罚制度的主旨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减轻处罚,对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轻处罚。该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和从宽的把握,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查看全文

嫌疑人积极认罪认罚减刑多少个月?

积极认罪认罚能减刑几个月并无明确规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