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后,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
一、那么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需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后,协议生效。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
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离婚协议书是否要盖章
离婚协议不需要到民政局盖章,但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离婚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能生效。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
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
3、财产处理,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
4、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
5、其他约定。
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不离婚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不离婚。离婚协议书自双方离婚登记完毕,领取离婚证后生效。即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才生效了,否则只是成立而没有生效。因此,签了离婚协议书若想不离婚,不去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