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行执行担保的话,那么需要被执行人自己提出申请。即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等等,申请执行担保必须提供书面申请,而且内容中要含有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的意思表示。后者更是申请执行担保的实质要件,若没有这样的意思表示,是不可以进行执行担保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执行担保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