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在婚前购买,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或在婚后购买,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一、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写一个人名的,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赠与给对方,并且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或者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一方名字并且明确表示仅赠与该方所有,则为个人财产。
二、如何分割子女父母共同出资买的车辆
父母共同出资买的车辆的分割: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原则上视为婚前财产,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没有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房屋归谁?怎么判定?
离婚时判断房子属于一方的方式: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根据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