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无房户的认定: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无房产证即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无已核发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已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房屋;无事实拥有房屋,即实际拥有房屋产权但暂未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房屋;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
二、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无房家庭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条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