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居住在城镇的八级伤残军人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663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116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6300元、36300元和16380元。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1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4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5.7亿元,共安排2014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06亿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员工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