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以买卖方式的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不能主张要回住房,但是房主可以凭买卖合同要求受让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子女通过赠与的方式把房屋过户给父母,过户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