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保卡坏了应到社会保障卡中心网点办理换卡。申请换社保卡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1.卡面污损、残缺不能确认、芯片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读写,可持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换卡。
2.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等基本身份信息)变更,须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资料变更手续,领取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后,持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换卡。
3.办理换卡手续7个工作日后,凭换卡业务确认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新卡,同时旧卡交给业务办理点,送至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统一销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第十九条 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