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申请的条件具体如下:1、该商标必须是全国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所拥有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并被认定为着名商标;2、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三年以上(含三年);3、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5、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7、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8、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9、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10、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根据已有的经验和驰名商标的特点,驰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大,且销售量大;(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的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
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如下:(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几种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2、需要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消费量和营业额。3、需要是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申请驰名商标具备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2、需要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消费量和营业额。3、需要是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遵循个案认定原则,即每个案件中都必须独立认定,并且每次认定仅对该案件有效,因此也不存在需要多少年认定一次的问题,在每次产生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时都需要单独认定一次驰名商标,所以认定驰名商标只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的一种法律保护的手段。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们应当考虑以下四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也就是说这个商标在中国被人能够被各个年龄阶段的人所知晓。第二个因素是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第三个因素是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也就是说该宣传工作时间要长,地理范围要广。第四个因素是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是否在之前有过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保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