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学生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用和外省市门、急诊医疗费用需提供学生身份证、学生证、转诊单、医疗费单据(3个月以内有效,逾期作废)、病历卡,递交校卫生所。由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到校财务处领款。
2、学生报销在外省市所发生的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出院6个月内,凭学生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医疗费原始收据、出院小结(门诊大病病史)、明细帐单及相关资料等,集中到校医务室,统一到医保机构申请报销。
3、只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具了转诊单然后去看病所产生的费用,都可以在比例范围内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