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货物进口方式的不同,办理清关流程所需时间也不同。进口普通货物到达港口2-3个工作清关完毕。进口旧设备等商检货物提前要办理中检、备案,申请进口许可证(5-8个工作日)等,清关配合查验、海关审价3-5个工作日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三条 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第二十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