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迁移户口的时候,流程是比较复杂的,但是不管是怎样的流程,都是自己亲力亲为比较好,那么在办理迁出证明的时候是否一定要本人去处理?
迁出证明需要本人去吗
如果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户主办理,否则只能由当事人亲自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办理户口迁出除了本人亲自办理外,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迁出证明材料:
1、迁出地的户口本。
2、迁出地派出所提供的迁出证明(一般带户口本去派出所,派出所会提供),然后带上证明去迁入地的派出所。
3、在迁入地派出所提供迁入地的房产证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4、迁入地的派入所会有一份回执单(迁入证),带到迁出地派出所去销户(迁出证),然后迁出地的回执单,再带到迁入地派出所去办理入户。
注意事项:办理入户时是需要本人去的,其他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户主办理,否则只能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一般情况下,在迁移户口的时候,最后一步迁入手续是必须要自己亲自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