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靠落户方式
1、夫妻投靠人员类型婚姻登记时间落户地址外省市人员(年满35周岁)满10年配偶户口所在地外省市人员(指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满7年配偶户口所在地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登记)满5年配偶户口所在地
2、子女投靠人员类型满足条件落户地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未成年子女
1、本市居民需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父(母)户口所在地
2、父母双方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的
3、子女年满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本市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批准回沪落户人员的子女
1、子女从未就业父(母)户口所在地
2、子女未婚未育
3、子女年龄不超过25周岁
4、实际长期生活在本市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的子女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子女父(母)户口所在地
2、子女未成年
3、在沪居住生活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的外省市小孩
1、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户口所在地
2、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
3、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
4、子女未成年
3、老人投靠人员类型满足条件落户地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1、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子女或亲属户口所在地
2、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子女拥有本市户口或接受其落户的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需拥有本市户口)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
1、夫妻双方已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子女户口所在地
2、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子女拥有本市户口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上海应届生转户一般根据当年政策来,但是也可先参考发布的政策,了解下大概的。
满足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校期间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与符合提出办理本市户籍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1.《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