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人,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缓刑由具体检查机构在一定的检查期限内对罪犯进行检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制度。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缓刑考试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判处一年缓期一年,是指不接受监狱执行的刑罚。缓期一年是考验期,即一年内无违规、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前遗漏的,一年期满后,被判入狱一年内不再执行。如果一年内再犯罪,就要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