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因为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所以它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3、分公司的民事责任需要由总公司来承担。
【延伸知识】由于分公司需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因此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