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了适用范围、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管理、许可证的变更和撤销、监督检查和处罚等方面。适用范围包括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领域。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管理包括超期、暂停和吊销等。申请人需提交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材料,并接受现场审核和专家评审。监督检查和处罚等内容则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发现和处理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十九条许可证到期前90日,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延续期限或者不予延续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