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有哪些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一般提交如下证据:1、书面劳动合同;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3、社保缴费证明;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8、考勤记录;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