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押金条丢失,意味着如果重新办理,那你一辈子也拿不到发票。医院出于自我保护角度,都是收回押金条再开发票。不见押金条说什么也没用。如果交押金的是你本人,你可以去医院办理押金条丢失的手续。这个虽然繁复,但还能办。如果是交通肇事加害人交的押金还把押金条收走了,那就只能自己先交钱,复印病历后起诉,庭审中警告对方不要做虚假陈述然后让对方承认押金条在自己手里才能要回来。当然这时候已经不需要押金条了,有判决被告只能乖乖拿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