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就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和实际情况处理。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