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特定区: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0元;
一类区: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0元;
二类区:非高峰时段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
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
跨高峰时段、非高峰时段停车的,该跨时段计费单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收费。
(二)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医院、长途汽车站、大专院校、旅游景区附设公共停车场。
地面停车场、立体停车库:一类区每30分钟2.0元,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地下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库):一类区每30分钟1.5元,二、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
上述停车场,实行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格优惠政策,不足最高限价格的据实收取。
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格为:地面停车场、立体停车库:一类区80元,二类区60元,三类区40元;地下停车场(不含立体停车库):一类区60元,二、三类区40元。
(三)高铁西安北站附设公共停车场。
高铁西安北客站建营公司所属停车场:每30分钟3.0元;24小时内连续停车最高限价格80元,不足最高限价格的据实收取。
(四)执法专用停车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实行查封、扣押发生的停车保管费用,由做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承担;对实行代履行发生的停车费用按照行政执法机关与停车场合同约定的费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