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无效合同的认定:_x000D_
1、承包人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_x000D_
2、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_x000D_
3、工程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_x000D_
工程合同无效的,应停止履行;若质量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参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如发包方有过错,应按过错进行赔偿,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_x000D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_x000D_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_x000D_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_x000D_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_x000D_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