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父债子还怎样规定的
1、民法典父债子还的规定:父母欠债无力偿还,子女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父母将房产转移给子女的,则可以让子女清偿债务。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其遗产,则子女作为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父债子还与夫债妻还是否合法
父债子还与夫债妻还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即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时或者丈夫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时候。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儿女没有替父还债的义务,妻子也没有替夫还债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