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有关法令划定,经营的人不能用广告或别的方式,对物品的品质,期限或产地等作虚假宣扬。否则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置,情况较轻的,处20到100万之内的罚金;情况严峻的,处以100万到200万之内的罚金,可以撤消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以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的规定,对商品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的,或者以组织虚假交易或者其他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