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决定权归子女的父母双方,子女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如果子女已经成年了的,姓名决定权归子女自己。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_x000D_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_x000D_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_x000D_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_x000D_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_x000D_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