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租房申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75%、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等条件之一。
此外,新就业无房人员、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也可以申请公租房。
3、对于稳定工作和收入限制标准,不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