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帮别人贷款买车出了事故,一般由车辆的实际使用及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用自己名义帮人贷款买车风险较大,且连带责任不可避免。如果有人不具备贷款买车的条件,要求用自己名义帮他贷款买车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银行不给某人贷款,说明他在银行眼中是高风险人士,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极有可能发生,到时损失最大的往往是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