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是:
1、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仅限于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职务侵占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没有这样的要求。因此,侵占罪的构成更加严格,有拒不返还或交出的要求;
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财产或者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4、职务侵占罪为公诉案件,侵占罪为自诉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