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购房时,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但前提是父母中一方应当拥有该住房的共有产权。未成年子女购房,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父母、子女共有产权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父母、子女的公积金偿还该套住房贷款;若该套房为组合贷款,则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