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所谓行政处罚时效制度,就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