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亲
当夫妻双方有一人是北京户口的时候,可以通过夫妻投靠的方式让另一半落户北京,当然,这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夫妻投靠落户北京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
2.申请人、随迁人员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所)(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提交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离婚人员:提交《离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离婚判决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随迁人员如系二胎以上(包括二胎)的子女的:提交准生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亲子鉴定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随迁人员系超计划生育的:提交原始罚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提交经公证的未婚声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