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西安市律师费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300000元/件,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仅就民事部分代理的案件)、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二、收费数额依照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费起,但最高不能超过30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收费比例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收费比例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收费比例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收费比例为4%—6%;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收费比例为3%—5%;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收费比例为2%—4%;
8、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1%—2%。
(1)民事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案件的代理费按反诉标的额和上述标准另行酌减收费。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