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澳门签注有每隔两个自然月才能签发一次的限制,计算的起始时间是签发日期,并非申请日期,例如“1月30日申请,如果在2月份签发的话,4月份就可再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
第九条 签证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签发条件的,签发相应类别签证。对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机关应当在签证上注明入境后办理居留证件的时限。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决定,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并且累计延长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原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签证停留期限延长后,外国人应当按照原签证规定的事由和延长的期限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