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骨折采用了钢钉是在医保范围的,目前骨折手术采用的钢钉、钢板、髓内钉、克氏针以及脊柱骨折使用的椎弓根钉,都属于一种内置物的耗材。目前在国家医保目录中,内置物的耗材大多属于报销的范围,报销的比例根据不同的地区略有区别,在有的地区内置物耗材报销比例可能高达65%左右,有的地区在50%左右,依据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老百姓缴纳医保比例的多少而决定。对于进口产品和国产产品医保报销比例也略有不同,对于进口的钢钉报销比例更低,而国产材料钢板、钢钉、髓内钉等报销比例更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