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