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明继承人基本信息,放弃继承的范围等。首先我国《民法典》对放弃继承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继承人若想放弃继承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声明,即知道受赠后的两个月内。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中:第一,首要应当写明本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第二,要表明自己是出于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到任何的威胁、胁迫等影响自愿合法性的事实;第三,要明确所放弃的财产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等。
一、老人去世三年后自动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是不可以的,放弃继承权应当主动提出,不适用默认,自愿放弃继承权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愿,这样的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当继承未开始时,继承权处于期待形使的阶段,不发生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效力,放弃与否并无实际效果。因此,在被继承人去世前,无所谓放弃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规定是什么?
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作明确的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
(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
(5)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