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患精神病可以离婚。
1.一方患有精神病属于完全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由于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在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2.一方虽然患有精神疾病,但是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与普通人离婚没有区别。
一、女性怀孕期间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女性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或者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可以。
1、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但也有例外情况,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
妻子精神病可以离婚。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
二、残疾人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残疾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相同,没有特殊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法院诉讼离婚和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具体而言: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进行了适当的处理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残疾人一方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供书面意见;财产分割时,应当予以照顾。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