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是必须去交警队处理
1、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请于15日内使用网上缴费(开通网银的银联卡)或到违法裁决地指定银行缴款;
2、未裁决的交通违法请持驾驶证(或强制凭证)、身份证、违法机动车行驶证(从事营运还需对应的从业资格证,单位车辆还需委托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违法地交警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打处罚单,持处罚单到指定银行(或通过罚单号、网银)缴清罚款;
3、机动车被暂扣的,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未上牌的还需购车发票、合格证等)、交强险保单;
4、驾驶证属于记分周期内记满分的,驾驶人需要参加满分学习(七天)、考试(12分考科目一,一个周期内两次12分或一个周期达24分考科目一、三)。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