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如果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经过法定的程序是可以进行更换物业公司的,这就会涉及新老物业的交接问题,那一般老物业拒不交接怎么办?
旧物业不配合移交可以协商解决,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物业向业主所收取的物业费、供暖费、停车费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前任物业公司有无已经多收取的费用,如有,在进驻前需跟业委会或开发商进行沟通,索要回逾收的各项费用,或者对此解决方案有三方签字认可的书面约定。
二、各类能源费
前任物业有无拖欠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及燃气公司等各项费用,如有,敦促其交接前缴清。
三、各类遗留问题
1、车辆刮蹭事件,前任物业有无承诺给业主在物业费、停车费或者其他形式的解决承诺,进行摸底调查,避免接手之后造成业主费用已交,但承诺的问题还未解决。
2、业主家中有个别特殊问题的,前任物业给业主承诺并未兑现的,摸清情况,由前任物业进行解决,避免业主日后将其承诺转嫁到新任物业。例如:个别业主减免物业费等情况。
3、工程遗留问题,要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小区或业主家中的工程遗留问题的类别、开发及施工方的维修情况、目前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四、其他准备工作
1、物业用房的确定
2、各工作岗位人员的准备是否到位的情况
3、办公用品、员工工服等各类物资准备情况
4、工程、保洁的工具到位情况
5、正常办公所需的各类表格等文件
6、垃圾清运、电梯维保等外包服务的考虑,保障交接当日的物业服务正常的开展
7、其他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