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工作调动、录用公务员户口迁入,请提供如下材料
1、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调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录用证明;
2、接收、录用单位证明;
3、本人及随迁配偶及子女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已成年子女还需提供未婚证明。
4、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
赡养抚养户口迁入,请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4、司法部门出具的抚养或赡养协议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