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的认定: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查封保全期间申请登记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_x000D_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_x000D_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_x000D_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_x000D_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_x000D_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