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清偿,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完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之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_x000D_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_x000D_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_x000D_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_x000D_
(三)普通破产债权。_x000D_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_x000D_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