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浙江省宁波市居民阶梯电价将从现行的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分三档实施。宁波市年用电量在2760千瓦时以内的,电价不调整,每千瓦时仍为0.538元;年用电量超过2760千瓦时且低于480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加价5分钱;年用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的,每千瓦时加价3角钱。峰谷分时电价仍由居民自愿选择执行。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均分别同步提高5分钱和3角钱。年用电量5760千瓦时为电费涨跌的分界点。费,即用电费用。就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水电费是生活费中的固定支出,不同城市水电费收费标准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