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法如下:
1、在学信网中直接单击学籍查询选项。
2、进入学籍查询界面,直接单击学历选项。
3、进入备案表界面,直接单击查看选项。
4、进入已申请报告界面,接着打开查看选项。
5、进入电子注册备案表界面,接着单击保存选项。
6、接着点击下载报告选项,即可完成下载。
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学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任免。
第八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